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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gg關于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轉型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征求公眾意見的公示(第二次)
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轉型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已編制完成,即將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按照生態環境部部令第4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要求,現向公眾公開項目有關環境保護的信息。
1、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單位: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轉型升級改造項目;
項目建設地點:河北武安工業園區青龍山工業園——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項目總投資:291137.56萬元。
建設內容及規模: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擬對現有2座55噸轉爐實施等量置換,同時退出煉鐵高爐,燒結球團等設備。煉鋼系統建設200萬噸/年廢鋼回收及加工處理中心,110噸電爐1座,100噸電爐1座,110噸LF精煉爐3座,110噸VOD精煉爐2座,30噸合金熔化爐1座、15噸電渣重熔爐2座、弧形連鑄機3臺,鋼坯退火爐4座,鋼坯修磨線4條;軋鋼系統建設小棒材軋機線1套、中棒材軋機線1套,棒材精整線2條,連續退火爐2座;配套建設220kV變電站1座,日產500噸石灰窯1座,鋼渣處理系統1套,空壓站1座,處理能力為550m3/h的全廠水處理廠1座、7000標立方米/h液化天然氣站1座,各生產系統配套的環境除塵、供排水系統及供配電系統公用及輔助設施等。項目建成后煉鋼產能144萬t/a,鋼材產能140萬t/a。
2、環評單位概況
環評單位名稱:河北綠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新石中路375號金石大廈A座1716室
3、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氣:電爐冶煉一次煙氣采用“內排煙氣+廢鋼預熱+燃燒沉降室+急冷鍋爐+袋式除塵器”凈化措施;電爐二次煙氣采用“電爐密閉罩+屋頂罩+袋式除塵器”處理;精軋廢氣采用塑燒板除塵器凈化措施;鋼渣一次處理廢氣采用高效濕式除塵器凈化措施;加熱爐、退火爐等熱處理爐以天然氣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其它含塵廢氣采用袋式除塵器凈化措施。經處理后對大氣環境造成影響是可接受的。
(2)廢水:本次轉型升級改造工程新建全廠污水處理系統,采用“格柵+曝氣調節池+高密度澄清池+V型濾池+多介質過濾器+自清洗過濾器+超濾+反滲透”凈化工藝,設計處理水量550m3/h,廢水經處理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2工業水水質》(GB/T19923-2005)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水水質標準后全部在廠區內綜合利用,不外排。濃鹽水用于鋼渣燜渣,不外排。
(3)噪聲:項目投產后,噪聲源對廠界的貢獻值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因此項目運行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4)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區內回用或外售建材企業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中電爐除塵灰、廢機油,定期送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在收集、運輸、暫存以及處置過程中采取了完善措施,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5)環境風險影響分析:項目存在一定的事故風險,通過采取風險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發生概率;環境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4、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轉型升級改造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廠址選擇滿足規劃和土地利用要求選址合理;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只要切實落實設計中規定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和評價中提出的建議,各項污染物做到達標排放,在生產中嚴格管理,避免在異常工況下運行,該項目對環境影響可控制在一定范圍。綜上所述,該項目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可行。
5、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
(1)電子版報告書
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可通過以下網絡鏈接獲得:
https://pan.baidu.com/s/19zIF3zIOTlT0DvPYV3562w,提取碼:gqwm。
(2)紙質報告書
公眾如需查閱紙質報告書可從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獲取。
(3)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河北武安工業園區青龍山工業園,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鑫匯冶金有限公司
郵編:056300
聯系人:董利偉
聯系電話:18031088858
郵箱:xinhuiyejin@163.com
6、征求意見公眾范圍
本次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為評價范圍內的村莊、學校、醫院以及機關單位等環境保護目標。
7、公眾意見表網絡鏈接
公眾意見表可通過以下網絡鏈接獲得:
https://pan.baidu.com/s/19zIF3zIOTlT0DvPYV3562w,提取碼:gqwm
8、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等提交建設單位,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9、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公示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為2020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5日,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